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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市人民政府关于朱建英撤职的通知

2019-04-29 16:57:04 来源:邢台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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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根据《关于给予朱建英撤职处分的决定》(邢监决字〔2019〕3号),经市监委会议研究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朱建英撤职处分。市政府决定:

撤销朱建英邢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调研员职务。

邢台市人民政府

2019年4月28日

责任编辑:谭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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