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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晋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严格违法占地管控的紧急通知

2019-05-23 10:50:42 来源:宁晋发布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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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晋县人民政府

关于进一步严格违法占地管控的紧急通知

各乡镇区、县直各单位:

按照省市通知要求,自2019年5月1日起,新发生违法的用地,原则上不再为其调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总体规划和补办用地手续,特殊情况一事一议,报省政府省长办公会批准。同时,规划修改调整卷宗增加两项材料:1、违法占地责任处罚材料,要明确对人对单位的处罚情况;2、对于确需补办手续的违法占地需由市政府出具正式书面报告,内容要明确违法占地的基本情况、处罚情况、补办理由,由设区市主管副市长签字并加盖市政府公章,并附县级自然资源部门初审意见和市级自然资源部门实地核查意见。为落实通知要求,坚守工作底线,经县政府研究,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强化政治意识,统一思想行动

2018年6月,省政府印发了《河北省违法用地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要求彻底清除存量违法用地问题,坚决遏制新增违法用地行为,积极推进违法占地限期“清零”,到2020年底全部查处整改到位,确保三年违法用地“零增量”;2018年11月,市委、市政府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工作实施办法》,进一步强化了责任追究方面的具体意见,成为史上最严的土地管理办法。同时,在全市集中开展违法占地、违规建设“双违”整治攻坚活动,及时有效遏制和打击各类违法占地、违规建设行为;县委、县政府对违法占地提出了“坚决纠正、严明导向、狠抓落实”的工作要求,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亲自安排部署,研究出台了《宁晋县关于进一步落实土地管理共同责任机制的通知》、《宁晋县违法占地监管工作责任追究办法》、《宁晋县违法用地整治与土地管理考核奖惩办法》等一系列制度。各乡镇、各部门要从秦岭违建别墅、潮河上游违建、石家庄西山违建等典型案例中,深刻认识从中央到地方对肆意破坏自然资源、违法违规搞建设的处置,决心之强、力度之大、追责之严前所未有,必须站在增强“四个意识”、落实“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上来。

二、强化纪律意识,确保令行禁止

按照全县“双违”整治百日攻坚动员会议精神和方案要求,各乡镇、各部门要严明纪律、严格作风,在整治过程中不搞双重标准,不搞暗箱操作。县委、县政府督查室要全程参与、全程督导,对工作进度每周一通报,激先敦后,对攻坚措施执行不到位、责任落实不到位、履行职责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在全县通报批评,并责成其向县委、县政府作出深刻检查。县纪委监委要加大监督监察力度,对不服从指挥调度、不作为、慢作为,影响整体工作、造成不良后果的,依规依纪严肃处理,并追究单位领导特别是主要领导的责任。

三、强化底线意识,坚决抓好落实

按照全省违法占地整治三年行动部署,消除违法占地存量,确保按时完成清零。加大打击新发违法占地的力度,发现一起,拆除一起,切实将违法占地“发现在初始阶段、消除在萌芽状态”,严管严控,杜绝农地非农化。一是实行责任管理。严格落实属地主体责任、部门共同责任和“五位一体”捆绑责任,严格履行各自职责,加强土地利用管理,确保依法依规用地,及时有效遏制和打击各类违法违规用地行为。二是有效遏制新发。要加强政策宣传,引导依法依规用地,对一切建设和占地行为规范管理和审批;要提前谋划、科学编制储备计划,预先收储土地;镇村要先从公益事业占地抓起,坚决走出“先违法、后整改”的怪圈,一旦形成违法占地只能拆除整改并严肃问责;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提前介入,对县安排重点项目抓紧办理用地手续。三是严格责任追究。按照《宁晋县违法用地整治与土地管理考核奖惩办法》等,一把尺子量到底,坚决兑现奖惩。对土地管理秩序混乱及其他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的属地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同志和其他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要进行责任追究。

宁晋县人民政府

2019年5月9日

依法开展违法用地违规建设整治

百日攻坚行动

违法占地举报电话:0319-5892098

责任编辑:谭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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