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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警方连打三个恶势力犯罪团伙

2019-06-25 09:53:02 来源:河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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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犯罪嫌疑人李某义被抓获归案。

河北新闻网讯(通讯员胡玉生 记者王永晨)李某义一家人盘踞在宁晋县城及周边为非作歹、沙河的谢某林担任村支书期间纠集几名属下敲诈勒索企业……邢台警方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坚持问题导向,聚焦深挖根治,延伸打击触角,加强案件攻坚,近日又成功打掉三个涉恶犯罪团伙。

●宁晋警方成功打掉李某义宗族恶势力犯罪团伙   

2018年底,宁晋县公安局在对重点行业领域进行深度摸排中,接到群众举报,以李某义为首的宗族恶势力团伙在当地横行霸道,有多名群众遭该团伙殴打,当地群众敢怒不敢言。宁晋县公安局成立专案组,对该线索展开调查核实。

据查,2008年2月21日晚,犯罪嫌疑人李某义(男,绰号“二更义”,宁晋县凤凰镇人,64岁)因索要债务与谷某在电话中发生争吵。后李某义纠集其长子李某华、三子李某奇、四子李某勇等人持木棒在宁晋县某洗浴中心303房间内将谷某打伤。后经法医鉴定,谷某腿伤构成轻伤二级、头部伤情构成轻微伤。

2013年4月26日凌晨,在宁晋县宁辛路“三角公园”项目拆迁区域内,李某义受范某明(男,55岁,宁晋县人)指使,未经房主同意,组织人员使用钩机强行将杨某、李某、张某三处房屋拆除。后经房屋评估部门评估,三处房屋价值11万余元。

2016年11月25日,犯罪嫌疑人李某义在宁晋县状元路和东风路交叉口西北角遇见张某、杨某(二人系2013年强拆案件被害人),李某义以向张某打招呼不被理睬为由殴打张某,李某义的儿子李某华手持匕首跑过来将张某后背扎伤,张某逃走后,李某义认为殴打张某时杨某拉偏架,又对杨某进行殴打,李某华手持匕首向杨某右胳膊被、右脚各捅一刀。经鉴定,张某损伤属重伤二级、杨某损伤属轻微伤。

2017年6月底,李某勇向王某讨要一笔40万余元的借款,纠集人员强行将王某扣留三日,直至王某借款归还了30万后才让其离开,并要求王某天黑之前将剩余的钱还清。王某未凑够,又被李某勇等人扣留七日。因王某还曾从李某勇处借款81万元,李某勇强迫王某将其位于某小区的一套房子抵顶81万元借款过户给李某勇。

调查证实,自2008年以来,以李某义为首的宗族恶势力犯罪团伙盘踞在宁晋县城及周边,为非作歹,欺压百姓,先后作案数起,在当造成恶劣影响。

2019年初,宁晋县公安局兵分多路,辗转多地,先后将团伙骨干成员李某义、李某勇等6名犯罪嫌疑人抓捕归案。经审讯,犯罪嫌疑人李某义等6人对多次实施寻衅滋事、敲诈勒索、非法拘禁、故意毁坏财物、故意伤害、强迫交易等违法犯罪行为供认不讳。

目前,李某义等4名主要团伙成员被执行逮捕,犯罪嫌疑人范某明等两人被取保候审,该案已移送起诉。

●沙河市公安局成功打掉谢某林恶势力犯罪团伙

2018年7月29日,沙河市公安局接上级交办的谢某林涉嫌违法犯罪线索后,迅速开展深入核查发现,谢某林(男,57岁,沙河市朱庄村人)在担任沙河市朱庄村村支书期间,纠集原村会计谢某魁(已故)、原村副书记宋某书(男,59岁)、电工宋某平(男,59岁)、李某江(男,32岁)等人多次实施敲诈勒索、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

2000年,谢某林指使谢某魁、宋某书、宋某平等人采用操控朱庄村电价、威胁断电等方式,先后对在朱庄村经营石料厂的5家企业进行多次敲诈勒索,非法获利40余万元。

2011年至2015年期间,在危房改造项目中,谢某林、谢某魁利用职务之便,为个人及近亲属王某、宋某平、胡某等人违规申领危房改造补助款,非法获利数万元。

2016年,谢某林趁修建高速公路占用朱庄村土地之机,安排宋某书、李某江等人组建量地小组,虚构事实,伪造高速公路占地账目,骗取巨额高速占地补偿款。

犯罪嫌疑人谢某林恶势力犯罪团伙给国家、当地企业造成巨大经济损失,在当地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经调查核实,该恶势力团伙实施犯罪30余起。

2018年9月,经检察机关批准,谢某林等5名团伙成员被执行逮捕。目前,该团伙因涉嫌敲诈勒索罪、诈骗罪已被移送起诉。

●临城县公安局成功打掉张某涉高利贷恶势力团伙

近日,临城县公安局经缜密侦查,成功打掉以张某(男,37岁,临城县临城镇人)为首的涉高利贷恶势力团伙,抓获团伙成员4名,破案多起,涉案金额40余万元。

2019年,临城县公安局发现张某等人敲诈勒索违法犯罪线索后,立即成立工作专班展开调查。

据查,2016年初,崔某经人介绍,找到张某、张某波(男,33岁,绰号“老蛋”,内丘县内丘镇人),借款3万元,当时商定利息为0.1元,崔某打了3万欠条,扣除第一个月利息后,张某、张某波给了崔某27000元。此后,崔某又按相同利息陆续向张某、张某波借款,共借款13万元。到2017年9月,崔某已向张某、张某波还款20万元,但剩余7万元已无力偿还。

2017年9月,张某、张某波找到崔某逼迫崔某还钱。期间,张某掌掴崔某,还强行索要了崔某位于某小区家中的钥匙,并安排曹某明(男,25岁,临城县东镇镇人)、陈某玉(男,23岁,临城县东镇镇人)等人住到崔某家中。先将崔某在家中关了四五天,后又形影不离跟着崔某。崔某不堪忍受逃跑后,张某波就安排梁某立(男,31岁,临城县赵庄乡人)等人住在崔某家中数月。

2017年1月17日,常某让同学苏某作担保人,从张某、张某军处借款10万元,约定利息5分,到期后常某无力偿还。2017年7月份左右的一天,张某波、张某找到苏某家讨债并对苏某进行殴打。

经深入调查证实,2016年以来,以张某为首,纠集张某波、曹某明、陈某玉等人,发放高利贷,并通过恐吓、威胁、非法拘禁、非法侵入住宅、寻衅滋事等暴力手段,非法敛财,实施违法犯罪多起,在当地造成恶劣影响。

在掌握大量证据后,4月11日晚,临城县公安局在市公安局刑警支队的大力协助下,将张某等4名团伙成员全部抓获归案。

目前,张某等4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非法拘禁、非法侵入住宅、寻衅滋事等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来源:河北新闻网
责任编辑:魏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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