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犬只被遗弃,原主担全责

2019-09-24 16:00:00 来源:河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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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

刘大爷老两口本来都是市里机关单位的职工,有一个儿子,在外地上学,毕业后就留在了当地工作。退休后的一两年,老两口还经常报旅行团外出旅游,随着年龄的增长,身体一天不如一天。听其他邻居说,现在都适合到县城养老,所以老两口卖掉了城里的房子,在一个气候宜人的县城买了一套房子,准备养老。有一天,刘大爷像往常一样去菜市场买菜,看见一只可爱的杜宾犬在垃圾堆里找吃的,刘大爷观察了一会,一直没人将狗狗带回家,刘大爷越看越喜欢,决定将小狗带回家自己养。老太太看见小狗以后也很喜欢,想着,家里也没有小孩,只有两个老人也挺寂寞的,养个狗狗也挺好,所以也同意收养,老两口高兴的给狗狗洗了澡,喂了食物,还给它取了个名字叫毛毛。

可好景不长,慢慢的刘大爷就体会到了养狗的麻烦。毛毛在外野惯了,没有定点、定地排泄的习惯,把刘大爷的家里弄的是乱七八糟,到处都是毛毛粪便的味道。起初刘大爷还是很有耐心的,时间长了才发现,毛毛随处大小便的毛病一点都没改。无奈之下,老两口一商量,还是把毛毛放了吧。于是,刘大爷又把毛毛放回到菜市场旁边的垃圾堆。

刘大爷才消停了没几天,邻居家老王找上门了,说毛毛把他咬伤了,自己光打针花了好几千块钱,后来听邻居说毛毛是刘大爷家的,这不老王就找上门了,要求刘大爷赔偿自己的损失。刘大爷听老王说完后,赶紧解释说:毛毛之前确实是我们家的,但是后来我们不要了,就把它放走了,现在它咬伤人,与我们无关。老王一听刘大爷不赔偿,直接就给派出所打了电话。后来经公安人员调解后,刘大爷赔偿了老王各项损失5500元。

律师评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八十二条的规定:“遗弃、逃逸的动物在遗弃、逃逸期间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原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承担侵权责任。”也就是说,无论是饲养人还是管理人遗弃宠物狗,如果未尽到管理责任,使宠物狗脱离主人的掌控,导致动物对人和社会产生了危害,原饲养人或管理人就应当对自己的遗弃行为,以及疏于管理而产生的后果,承担侵权责任。(河北齐心律师事务所律师 刘燕菁)

来源:河北新闻网
责任编辑:段冀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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