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出台《散煤管控和成品油质量监管有奖举报暂行办法》
将给予举报人200~20000元奖励
近日,记者从邢台市市场监管局获悉,邢台市已出台《散煤管控和成品油质量监管有奖举报暂行办法》,精准有效打击散煤和成品油违法违规行为。
根据《办法》,此次举报内容主要为:无照经营煤炭网点;禁煤区内非法加工、销售煤炭的违法违规行为;禁煤区以外区域加工、销售劣质散煤等违法违规行为;销售不符合国家质量标准成品油的违法违规行为;加油机计量作弊,欺骗消费者的违法违规行为;不执行政府定价、指导价及价格欺诈的违法违规行为等。劣质散煤指符合国家标准的洁净型煤、兰炭、优质无烟煤以外的其他散煤。
据悉,此次举报奖励实行实名制。举报人需提供本人真实姓名、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承诺将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
奖励标准对经查实的举报线索,根据案件性质、涉案货值金额、社会影响程度以及举报人提供的证据与事实相符程度等,将给予举报人200~20000元奖励。
此外,对多人同时或先后举报同一违法违规线索,经核查属实的,只奖励第一举报人(以受理举报登记时间为准),不予重复奖励。确认举报属实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7个工作日内根据本办法确定奖励额度,并通知举报人领取奖励;举报人自接到通知之日起10日内,凭有效身份证件,到指定地点或通过本人银行账号转账方式领取奖金,逾期未领取者,视为自动放弃。
举报人可以到市散煤成品油整治督导办公室(邢台市桥西区泉北西大街1089号1006室,联系电话:0319—2129530)进行现场举报或以信函的方式进行举报。举报人也可以通过拨打“12315”或0319-2020315、0319-2022315、0319-2130315、0319-2192315、0319-2190315五部固定电话进行电话举报。(记者武健 通讯员李云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