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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邢台市供暖时间延长至4月1日

2020-03-13 17:44:17 来源:邢台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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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市供暖时间延长至4月1日

延长期间,各供热企业不收采暖费,并确保室温标准和服务质量不降低

3月12日,记者从邢台市城管局获悉,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经市城管、气象等部门对近期气象条件及疫情防控情况的认真研判,并报请市政府同意,决定延长邢台市2019——2020年采暖期至4月1日。

延长供暖期间,邢台市各供热企业不向群众收取采暖费用,并确保室温标准和服务质量不降低。对擅自降低供热标准和温度的企业,邢台市有关部门将对责任企业依法依规严肃处理。24小时投诉电话:2290018;投诉短信:17732924420(不设人工接听);投诉邮箱:xtgrts@163.com;微信公众号:邢台供热管理。(记者孙建伟 通讯员刘张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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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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