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扶贫开发和脱贫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办法》
为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提供纪律保障
近日,邢台市扶贫开发和脱贫工作领导小组出台印发了《邢台市2020年脱贫攻坚纪律约束保障办法(试行)》,为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提供坚强纪律保障,确保脱贫攻坚目标任务高质量如期全面完成。
《办法》明确了采用的责任追究形式为通报、约谈、诫勉、组织处理或党纪政务处分。适用范围为县(市、区)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市扶贫开发和脱贫工作各成员单位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包联帮扶的县处级干部;市直单位派出的驻村工作队队长。
《办法》详细规定了在省市考核、上级通报、媒体曝光、督查检查、月度考评等工作中脱贫攻坚工作落后、排位较差、问题突出等责任追究情形,又明确了在识别退出、防贫防返贫、驻村帮扶等具体工作中出现问题对相关责任人问责处理形式。
从市扶贫办获悉,脱贫攻坚纪律约束保障工作将由市扶贫开发和脱贫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具体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将问题线索移交有关部门处理。(记者周林 通讯员赵志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