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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邢台市开展小区和街道“最美”“最差”评选

2020-05-09 11:32:37 来源:邢台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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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创城办、市住建局、市城管局联合印发通知——

开展小区和街道“最美”“最差”评选

近日,河北省邢台市创城办、市住建局、市城管局联合印发通知,在市区开展“最美小区”“最美街道”“最差小区”“最差街道”评选活动,进一步提升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水平,改善城市人居环境。

评选范围包括全市建成区范围内所有居民生活小区(不包含城中村)和街道,每月评选一次。根据相关方案,每项评选均采用百分制,从10个方面制定相应的评分标准。

每月1日至10日为推选阶段,11日至15日为评选阶段。将邀请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市民巡访团代表等组成评议小组,对推选的居民小区和街道进行实地考察(暗访)。各评议小组成员依照评选标准按项分别评分,平均分为小区和街道最后得分。每月评选出3个“最美小区”、3条“最美街道”、3个“最差小区”和3条“最差街道”。

“最美小区”由市创城办联合市住建局授予荣誉称号,“最美街道”由市创城办联合市城管局授予荣誉称号,并在媒体上进行宣传。“最差小区”和“最差街道”在媒体上公开曝光晾晒,在全市创城工作例会上进行通报。

获评“最美小区”“最美街道”作为加分项在创城工作考评中对所属区进行适当加分;对出现3个“最差小区”或“最差街道”的区在创城工作考评中给予适当减分。对“最差小区”和“最差街道”要及时整改,逾期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参照《邢台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考评奖惩办法》有关规定,对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追责问责。对“最差小区”和“最差街道”及其他入选推选名单的小区、街道整改及时、效果良好且长期保持的设“进步最快奖”予以表扬。(记者张鑫)


来源:邢台日报
责任编辑:李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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