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尧发现明代万历年间碑刻
记录两村之间80年集市相争详细过程
近日,河北省隆尧县文物保护人员进行县域文物普查工作时发现一通“巡抚都察院禁谕明文”碑,碑文文体属官府禁令告示,记载了明代两个村庄80年集市相争的详细过程及官府判案经过。文保人员表示,该碑刻对于研究明代官府政令、民风民俗、商业形态等具有历史价值。
该碑位于隆尧县魏家庄镇公子村,高188厘米、宽86厘米、厚27厘米,碑两面均有文字,碑文共2105字,大部分碑文清晰可辨。
碑文显示,该碑刻立于明万历十四年(公元1586年),距今已有434年历史。碑文详细记载了顺德府唐山县公子村与真定府隆平县魏家庄村之间,自1505年至1585年,历经弘治、正德、嘉靖、隆庆、万历5朝,前后80年间集市相争的详细过程以及官府判案的经过。村民俗称“争集碑”。
据介绍,关于此碑,古今县志均无记载。只有1988年出版的《隆尧县故事歌谣卷》在“风俗传说”一辑中有公子村争集的故事。大意是,隆平县魏家庄村的集是按唐山县公子村集的日期所立,公子村的老百姓到县里告状,县太爷“称土断集”。各从两村的十字街取土,然后称量哪个村的土沉,集就算哪个村。魏家庄的土地是沙滩地,含沙量大,因此更沉,最后集归魏家庄。这个故事在本地流传颇广,真实性无法考证。
文保人员介绍,公子村和魏家庄村虽是邻村,但属不同府县,两村“争集”持续时间长、涉及人员多。该碑碑文内容丰富,情节曲折复杂、引人深思,碑文无声地讲述着明代的法制故事,对于研究明代官府政令、民风民俗和民间商业形态,具有十分宝贵的历史价值。(邢台日报社全媒体记者孙瑞超 通讯员郭英杰、潘志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