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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市防贫监测和帮扶工作实施细则》出台

2020-06-16 10:24:53 来源:邢台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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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市防贫监测和帮扶工作实施细则》出台

对所有防贫监测对象实施八类帮扶

近日,市扶贫开发和脱贫工作领导小组出台了《邢台市防贫监测和帮扶工作实施细则》,明确对所有录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的防贫监测对象实施八类帮扶。通过逐户分析监测对象返贫致贫风险和劳动能力情况,发挥行业部门职能和政策叠加效应,形成稳定长效帮扶机制。

产业帮扶。对具备发展产业条件和有劳动能力的监测对象,各县(市、区)可安排各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对其申请的扶贫小额信贷予以贴息,支持其参加与生产相关的经营技能培训、劳动技能培训。各县(市、区)探索实施特色产业奖补措施,统筹用好资产收益扶贫、消费扶贫、光伏扶贫等项目,带动监测对象参与生产经营。

就业帮扶。对监测对象逐一排查核实,摸清有劳动能力有就业愿望人员状况和需求,能够就业的,通过扶贫车间吸纳、劳务协作、企业订单、电子商务、创业扶持带动等模式,帮助其转移就业或居家灵活就业创业。对其中因疫情等因素影响出现返贫致贫风险的监测对象,优先组织返岗和外出务工,优先安排各类公益岗位和本地就业岗位,保障就地就近就业。

综合保障。对无劳动能力的监测对象,进一步强化低保、医疗、养老保险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等综合性社会保障措施,确保应保尽保。各县(市、区)可适度简化监测对象临时救助程序,提高临时救助额度,保障好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对其中患大病、重病的监测对象,经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报销和医疗救助后,合规自付费用较高、影响基本生活的,统筹采取商业保险、长期护理险、临时救助、社会捐助、社会救助等措施。

教育专项救助。监测对象当年在我市参加高考并被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录取、具有邢台市户籍的大学新生,一次性救助2000——3000元。高校勤工助学岗位优先安排防贫监测对象,福彩助学项目优先支持高考成绩优异的防贫监测对象。对防返贫监测对象就读我省普通高中、省内公办普通高校(不含独立学院)和中等职业学校的,按规定继续享受“三免一助”政策。对防致贫监测对象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本专科生,每人每年最高可贷款8000元,研究生可贷款12000元,同时可按规定政策享受国家助学金。

防贫保险。各县(市、区)可多渠道筹措资金,为监测对象购买精准防贫保险。保费由县级财政负担,通过政府采购公开招标程序确定保险公司。按照“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的原则,探索推进政府补贴、社会捐助、市场调节的商业补充医疗保险、自然灾害公众责任保险、政府救助保险等,提高监测对象的保险保障水平。根据实际情况,设定因病、因灾等赔付启动线,实行阶梯性保险赔偿。

社会基金救助。对监测对象中按规定落实各项帮扶政策措施后基本生活依然困难,且无法通过产业就业帮扶消除返贫致贫风险的家庭,发挥市县两级社会救助基金作用统筹开展救助。有条件的各县(市、区)可设立防贫救助基金。

扶志扶智。引导监测对象通过生产和就业脱贫致富,对自强不息、稳定脱贫致富的监测对象,探索给予物质奖励和精神激励。进一步发挥红白理事会、乡贤道德评议会、村规民约、道德红黑榜在乡村自治中的积极作用,倡导婚俗新风,推行厚养薄葬,规劝陈规陋习。

其他帮扶。各县(市、区)可创新帮扶手段,引导社会组织将人才、项目、资金资源向监测对象倾斜,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红十字会、慈善总会等群团组织和爱心企业、公益组织作用,动员组织各类社工机构、志愿服务团队、社会爱心人士参与防贫志愿服务。(记者周林 通讯员赵志广)


来源:邢台日报
责任编辑:李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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