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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邢台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一次会议

2020-07-29 15:13:05 来源:邢台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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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8日,河北省邢台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一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魏吉平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冯秋梅,党组副书记尹全峰,副主任周世伟、杨宪春、李超英,秘书长陈同计出席会议。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张强,副市长邓素雪,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李霁,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邢伟,市监察委员会负责同志,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各委室负责同志及派驻机关纪检监察组长,市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会议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重要思想的有关内容;听取和分组审议市政府关于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1—6月份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2020年预算1—6月份执行情况的报告和关于提请审议《2020年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议案,表决通过了相关审议意见和关于批准《2020年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的决定;听取和分组审议市政府关于“基层卫生健康服务能力提升工程”专项工作报告,进行满意度测评,并表决通过了相关审议意见;听取和分组审议市政府关于贯彻实施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河道采砂管理法律法规和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书面)及市人大常委会的3个执法检查报告,进行满意度测评,并表决通过了相关审议意见;听取和分组审议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关于《邢台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草案)》和《邢台市养犬管理条例(草案)》修改情况的报告,表决通过了《邢台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和《邢台市养犬管理条例》,待报省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后颁布实施。

会议还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名单见二版),并进行了宪法宣誓。(记者王露橦 通讯员王小刚)

来源:邢台日报
责任编辑:王学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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