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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市化工重点监控点认定管理办法出台

2021-11-09 10:24:02 来源:河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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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日报讯(记者邢云 通讯员安娜)日前,邢台市政府办公室印发《邢台市化工重点监控点认定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进一步规范化工行业管理,提升重点化工企业本质安全绿色发展水平,促进企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

《办法》指出,被认定为化工重点监控点的企业,在项目审批、建设和管理方面参照化工园区内企业执行,支持其依法依规在厂区内或紧邻厂区新建、改建、扩建现有装备产品和产业链上下游项目。

《办法》从企业布局、安全距离、产业政策、企业规模、污染物治理、安全环保应急有效管理能力、安全环保事故七方面明确了认定条件:厂区集中连片,符合企业所在地国土空间规划;企业生产、储存装置与周边学校、医院、居民集中区等敏感点的距离符合外部安全、大气环境防护距离有关要求;企业产品、工艺技术装备和生产规模符合国家现行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和国家、省、市有关产业政策要求;基础化工生产企业上年度或者近3年平均主营业务收入10亿元以上,税收贡献不低于5000万元;精细化工和化工新材料生产企业上年度或者近3年平均主营业务收入1亿元以上,税收贡献不低于500万元;高新技术企业、农资生产企业、资源综合利用企业、出口主导型企业和承担国家、省去产能任务的企业按照50%标准执行;企业具有完善的环保安全设施,设有集中的安全、环保监测监控系统,覆盖所有重大危险源及排污口;危险废物贮存符合安全环保相关要求;企业配备满足安全环保生产需要的管理人员和符合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要求的消防设施及人员,具备安全、环保、应急等有效管理能力;当年度没有受到国家、省挂牌督办,不存在安全、环保、消防等限期整改未完成事项。

《办法》还明确了认定程序,分企业申请、属地政府审核、市级审核、认定公示、报批公布5个步骤,制定评分标准,明确必须达60分以上,才能认定为化工重点监控点。

责任编辑:王春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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