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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邢台:6月起集中开展补领婚姻登记证和补办结婚登记工作

2022-06-09 19:58:36 来源:河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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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新闻网讯(智慧娟)近日,河北省邢台市民政局发布《关于开展补领婚姻登记证和补办结婚登记的温馨提示》,提出从2022年6月开始,利用两年时间,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补领婚姻登记证和补办结婚登记工作。具体内容如下。

邢台市民政局

关于开展补领婚姻登记证和补办结婚登记的

温馨提示

亲爱的居民朋友们:

为持续深化婚姻登记数字化改革,切实解决早年历史档案数据缺失问题,为实施婚姻登记“跨省通办”奠定基础,进一步方便群众办理民事和经济活动。市民政局决定从2022年6月开始,利用两年时间,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补领婚姻登记证和补办结婚登记工作,为加速推进这项民生工程建设,使居民朋友早受益。邢台市民政局在此温馨提示:

一、婚姻登记证对个人很重要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社会的不断进步,婚姻登记证已被广泛应用于各种民事活动和经济活动,与我们每个人家庭生活息息相关,如不动产登记、户口迁移、车辆过户、生育登记、贷款等业务,还有财产继承、银行贷款、购房、个人出国(境)、子女入托入学等等,都需要当事人提供婚姻登记证,婚姻登记证已成为我们生活和工作中必不可少的凭证材料。如果没有婚姻登记证或婚姻登记证有瑕疵将会带来很大的不便,所以补领婚姻登记证和补办结婚登记应成为我们的自觉行动。

二、下列人群要抓紧补领婚姻登记证和补办结婚登记

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补领婚姻登记证:县级以上民政部门集中办理婚姻登记前,在省内的乡镇(街道)依法办理婚姻登记的当事人;在河北省内婚姻登记机关依法办理婚姻登记,但婚姻登记证上无身份证号码或非现用身份证号码及使用军人证件号码的当事人;婚姻登记证遗失、损毁或原婚姻登记证有瑕疵的当事人。

符合以下条件的可补办结婚登记:对1950年4月30日第一部《婚姻法》颁布实施以来,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未办理结婚登记、至今均未与第三人结婚或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符合相关条件的当事人,可补办结婚登记。

三、“预约登记”和“科学防控”两不误

居民朋友只要一方户口所在地为邢台市或原婚姻登记证在各县(市、区)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的,均可在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补办,我市将于2022年8月1日起实行补领婚姻登记证件“市内通办”,届时,当事人可选择市内任一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同时根据我市当前疫情防控的有关要求,为避免人员聚集,各县(市、区)婚姻登记机关均采取了预约登记方式,居民朋友可以拨打当地婚姻登记处的办公电话或登陆“冀时办”客户端预约登记,特别是老年人办理相关业务时,需要家人陪同前往。


责任编辑:智慧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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